在车上看秦笙和他们庆祝零点。
秦笙手里捏着烟花棒,巴掌大的脸埋在红色围巾里,和宋展一有说有笑的。
她点燃了,将它举向天空。
霎时,车外的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天空不停地被炸亮,喜庆的气氛烘托出现。
隐隐能听见,从遥远商业街中心传来的,零点倒计时。
五、四、三、二、一。
在满天光亮里,沈临无声地做起口型:
“学姐,新的一年继续追你。”
后来,秦笙出国,加入了klt女团。
沈临那时高三刚毕业,而她则刚出道。
那第一张专辑,反响很火爆。
沈临连上外网抢了几百张收藏,而远在彼岸的另一个国家,秦笙凭借美貌和实力,结结实实地作为爱豆杀出一条血路。
沈小少爷藏在手机壳背后的那张照片,是她打歌期间——
秦笙染了银发,扎着马尾,干净利落地随走路晃动,发尾微卷。
她穿着黑色的简单款宽松短袖,露出两条又细又白的胳膊,玉瓷一样。
哪怕再普通的穿搭,也无法掩盖她矜贵的气质。
活脱脱就像,来自东方的吸血鬼贵族。
沈临对着手机屏,刷了很长时间关于她的信息。
思考良久后,隔天便跟家里坦白:没有立即接手公司的打算。
他要进娱乐圈,要离秦笙更近一点。
近水楼台先得月,什么粉丝什么人气什么风评,他统统不在乎,反正最终的目的是能跟秦笙并肩,沈临不介意从开始时,就表明自己有后台。
彼时,家里人都以为他又是犯了少爷脾气,想一出是一出地,热情会很快消散。
却没料到,沈小少爷说要追,就是追到底的势头,开启了遥遥无期的长途跋涉。
都从暗恋到明恋了。
少年时期,沈临“玩世不恭”的标签让人印象太深刻,他花费许多时间,才让秦笙相信,说喜欢不是他一时兴起开的玩笑。
“在你看不到的很多地方,我偷偷看了你好多好多次。”
那句以“滚”开启的初见,纠正起来,亦用了好多好多年。
曾经沈临以为,只有符合他作风的张扬的爱意,才会成功;
于是恨不能用手段宣告天下,怎样都要跟秦笙扯上关系,连递个情书告白,都轰轰烈烈,恨不能人尽皆知。
后来,他变成熟了,还是会用心思去动用权力,耍手段,但同时更学会一点点地收敛起玩世不恭。
踏踏实实,以实际行动。
沈临奈何不了自己的心跳,哪怕很大可能没有反馈,没有开花结果——
他仍旧,执意爱上那束玫瑰。
—
“沈总,沈总?”助理挥挥手,把不知为何有些走神的boss换回来,他把行程安排一栏全划掉,“那我帮您都推了。”
沈临捏着手机,在手里转了两圈,修长的手指继而点开通讯录,拨打最上面的号码。
“学姐,约好的,你从瑞士回来的第一顿饭要留给我。”他喉结滚了下,声线带点痞气,满含期待:
“别忘了。”
那头刚下飞机,简单说了句什么。
惹得沈小少爷轻笑。
笑声低酥,动听勾人,让耳畔发痒。
小助理出门的脚步一顿,转头,就见自家boss挑着眉,眼里的笑意非常明显。
沈临看过来,手指抵在唇间,用唇语无声道:
“我吃饭的时候,敢因为工作的事来电话的话。”
“如果害我追求失败——”
唇角微翘,威胁式地,对着脖颈做了个抹掉的动作:
“我炒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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