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我一人的饮食。总有人天天喊什么为将者当与士兵同甘共苦。那是胡说八道!上下、尊卑有序,才是军队!我做着征虏大将军,可以享用一百多人替我准备的精致美食。你当着大头兵,就只能就着凉水啃面饼!想跟我一样享用人间美味?好啊!那就到战场上去拼命,立功、受赏、升官!这样才能真正的激励士气!”高布政使竖起了大拇指:“曹国公高见。”
一众官员将领齐声附和:“曹国公高见。”
酒过三巡,将领、官员们开始轮流拍李景隆的马屁。
“曹国公乃歧阳王之后,继承了歧阳王的衣钵,勇猛善战,此次大兵一到北平,朱棣叛军立马就会土崩瓦解!”
“不仅是朱棣,搂草打兔子平定朱权,对于曹国公来说也只是动动手指的事。”
“嘿,曹国公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公爵了。此次立下平叛大功,想来早晚是会封王的!”
李景隆笑容满面,很享受这种众星拱月的感觉。
常歌心中暗道:以前只知道李景隆很会给别人戴高帽。故而在军中人缘极好。现在看,他同样喜欢别
人给他戴高帽。
高布政使拱手:“曹国公,属下及山东同僚,共同出资为您打造了一块金匾。预祝您马到功成!来啊,抬上来!”
二十几名卫所军士兵抬上来了一块盖着红布的金匾。
高布政使揭开红布,只见金匾上铭刻着四个大字——“大明战神”!
常歌终于看不下去了。他道:“只听说大明当的起战神二字的,是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
高布政使尴尬的一笑,随后解释:“中山王、开平王毕竟已经故去了。算仙逝的前代战神。曹国公是名震寰宇的当世战神啊!”
常歌懒得再说话。
一众官员、将领又开始狂拍李景隆的马屁。常歌埋头吃菜,只当听见一群苍蝇聒噪。
跟常歌同样看不下去的,还有两个人。
常歌一抬头,看到一位高大的武将和一名清瘦文官离了席。琇書蛧
武将是李景隆手下的右军都督佥事,平安。常歌认得此人。
平安,五十岁。他有一层显赫的身份——他是太祖爷的养子!
元末时,太祖爷为了笼络将士之心,特别喜欢收养子。光是有名有姓的就有三十多位。
大明开国,他因父子两代人替太祖爷效命,受封密云指挥使。洪武三年,大封功臣,他又被提升为右军都督佥事。
此人很会打仗,却有一个缺点——清高。不善于搞人际关系那一套。
太祖爷曾跟马皇后评价平安:“平安的为人,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正因如此,他总是处理不好跟同僚、上司们的关系。三十年前他是都督佥事,三十年后他依旧是都督佥事,没有得到任何升迁。这在明军中极为罕见。
平安搞人际关系不行,打仗却是一把好手。他久在北平任职,多次随同徐达、李文忠、蓝玉、朱棣等人北伐。他对北平地形颇为熟悉,又加之三次随同朱棣进兵草原,了解朱棣的作战风格。此次平叛,兵部尚书齐泰专门向建文帝举荐了他,让他随军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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