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还是第一次从男人脸上见到这般的笑,眉眼间带着宠溺之色,笑意卷着光芒徐徐的晕入眼底,那两颗眼珠宛如沁了水的黑珍珠,端的是美不胜收。
当然,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见霍北渊以这般口吻唤人宝贝儿。
这,真的是他们霍爷么?
吃过早餐,胃袋里装满的饱足感让秦歌整个人从内到外透出一种懒洋洋的气质来,冲淡了眉眼间的清冷,就像是一只吃饱喝足趴在落地窗的地毯上晒着太阳的猫。
连云姨带着几个佣人上楼把他的东西搬到三楼主卧,秦歌也半点没有意见。
反正他没什么秘密,房间里的那点东西也不怕被人瞧见。
秦歌看向霍北渊,快八点四十了,你还不走?
霍北渊道:送你上学。
秦歌,?
他正想婉拒,说没必要吧,霍北渊那双墨濯似的眸盯着他,开口道:男朋友第一天上任,给个表现的机会,嗯?
秦歌这人一向软硬不吃,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比较起硬来,他还是更容易接受软,特别是眼下被男人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对方的眼底盛满了你的倒影,谁又能这么狠心拒绝呢?
再说了,送他上学又不是什么大事,所以秦歌只三秒钟就在那样溺人的眼光中败下阵来,随你。
母胎solo至今,昨晚才脱单,没有任何感情经验的秦歌心里面想:
谈了恋爱的人,都喜欢变得这么缠人么?
就挺新鲜。
也,并不讨厌。
35分钟后。
一辆黑色迈巴赫在G大校园外停下,司机没敢出声打扰后座上的两位主子,只默默泊车熄火,一句话也没说。
秦歌转头看了眼外面,道:我到了。
说着,他伸手开门就准备下车。
被霍北渊从身旁拉住手臂,抬起眼望来,似笑非笑地提醒道:宝贝儿,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没谈恋爱的秦歌,想了想,手机装在裤袋里没忘,然后他恍然大悟般地哦了一声,弯腰就想拾起不小心掉到座位下面,拿来上课时装模作样用的《素描鉴赏集》,道:差点把它给忘了。
霍北渊默了默,
他仔细地看着少年的脸,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对方是在装傻充愣,还是真不知道。
视线落在秦歌脸上三秒钟,男人微微眯起墨眸。
算了。
趁秦歌弯腰捡书欲起身时,霍北渊伸手扣住他的脖颈,迫使少年仰面靠近自己,咬住他从昨晚到现在艳丽的颜色就没有消退下去的唇瓣,之后变成更细致深入的吻,打算让少年从里到外染上自己的气息。
秦歌刚才都已经打开车门下去了的,为了捡书才反身回来,眼下这个姿势他只得单腿半跪在座位上,微微仰起脖颈被迫承受着这个吻,精致的喉结划出一丝性感的弧度,唇瓣的颜色被研磨得越发鲜艳,就像是绽放到靡丽的晚夜玫瑰,点缀在小王子的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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